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课外体育锻炼细则(2011年10月)
 
发布时间: 2010-10-10 浏览次数: 760
 
一、           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开放时间:
 
课外体育锻炼从教学周第三周开始,截止于第十五周。早操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640710;下午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三、四16401710,每周二14501520
 
二、 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开放形式:
 
1)早操:跑步(校园指定路线:从起点体育馆正门沿校园马路前行至终点腾飞路西面
 
2)下午:
 
常规活动:

项目
人数限制
开放时间
地点
篮球
100
周一至周四
西篮球场
网球
30
周一至周四
西网球场
乒乓球
60
周一至周四
乒乓房(1)(2
羽毛球
60
周一至周四
(大风天气暂停)
西排球场
跑步
周一至周四
同早操

 
 
俱乐部活动

项目
人数限制
开放时间
地点
养生功法
35
周三
体操房
踏板操
35
周二
体操房
跆拳道
35
周四
体操房
有氧操
35
周一
体操房

 
活动要求:
跑步:起终点各刷卡一次,8分钟内跑完规定路线。超时、漏刷无效。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
常规项目和俱乐部项目:在活动指定地点排队进入活动区,按限定人数放行,进出口各刷卡一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5分钟。时间不足、漏刷无效。由指导教师负责考勤。
(备注: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学生请自备活动器材)
 
三、奖励措施:
 
1.      体育比赛:
凡参加体育比赛的学生本学期根据比赛级别给予奖励课外体育锻炼出勤,具体奖励次数如下:

比赛级别
奖励次数
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
免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
松江大学园区运动会
免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
校阳光大联赛
8
校运动会
4

(备注:参加比赛的学生请到学院或体育部开具相关证明,将证明于教学第十五周之前交到体育部117办公室陈燕老师处)
2.      体育社团活动:
凡参加体育社团(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瑜珈、形体芭蕾、橄榄球、滑冰)活动的学生参加体育社团活动的次数达90%以上者免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
(备注:名单及出勤次数由社团联合会于教学第十五周之前交到体育部117办公室陈燕老师处)
3.自行到大学生体育中心参加游泳、滑冰运动:
凡自行到大学生体育中心在学期办卡参加游泳、滑冰运动的学生每参加1次抵扣2次课外体育锻炼出勤(抵扣课外体育锻炼次数先抵扣下午次数再抵扣早操次数)(备注:参加游泳、滑冰运动的学生初次需到体育任课教师及大学生体育中心前台登记,未登记者不予给抵扣课外体育锻炼出勤,活动截止于教学第十五周周五之前。)
 
四、出勤次数要求:
 
一年级: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出勤次数要求为16次,其中至少包含6次早操。
二年级: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出勤次数要求为16
(备注:早操可代替下午的锻炼次数,但下午锻炼不可代替早操次数。)
特别提示:上体育课的学生本学期必须完成规定出勤次数的85%(病假、采风、金工实习等情况也不例外),否则体育成绩为59分。
 
五、服装及安全要求:
 
锻炼时需穿运动服、运动鞋,注意保护自己的物品及人身安全。
 
六、关于节假日、期中考试、雨天安排:
 
如遇节假日,从放假的前一天下午到假期结束停止课外体育锻炼。如遇期中考试,考试期间停止课外体育锻炼。如遇雨天课外体育锻炼全部停止(包括室内)。
 
七、场地有关事项:
 
因场地有限,不参加活动者请勿进入场地;自主活动者在课外体育锻炼时间段请勿进入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场地(课外体育锻炼时间段可到东面场地进行自主活动)。
 
八、违纪处罚:
   
    在课外体育锻炼中如有违纪者(如代跑、跑步不按规定路线进行、不听从值班教师管理等行为)本学期体育课重修。
 
 
 
 
                                                      体育教学部
                                                      20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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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