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第二学期课外体育锻炼通知
发展高校体育,繁荣高校体育文化,落实“阳光体育”和“健康促进”工程,开展师生喜闻乐见、文明健康的体育活动是高校的体育锻炼目标。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工作,充分发挥分院、体育教师、体育社团在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中的指导作用和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终身体育意识,结合我校实际,在常规课外体育锻炼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使我校课外体育锻炼更加完善,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实施如下:
一、 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开放时间:
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从教学周第三周开始,截止于第十五周。早操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6:40—7:10;下午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三、四16:40—17:10,每周二14:50—15:20。
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开放形式:
1)早操:跑步(校园指定路线:起点:体育馆正门 ;终点:腾飞路西面)
2)下午:
常规活动:
项目 | 人数限制 | 开放时间 | 地点 |
篮球 | 100 | 周一至周四 | 西篮球场 |
网球 | 30 | 周一至周四 | 西网球场 |
乒乓球 | 60 | 周一至周四 | 乒乓房(1)(2) |
羽毛球 | 60 | 周一至周四 (大风天气暂停) | 西排球场 |
跑步 | 无 | 周一至周四 | 起点:体育馆正门 终点:腾飞路西面 |
课外体育锻炼俱乐部制组织形式,是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在教师的指导下培养学生体育能力,发展学生个性为核心的活动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未来发展。俱乐部制的体育课外活动有助于学生对体育锻炼的兴趣提高和习惯形成,对培养大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习惯有积极作用。是实现大学体育形式多样化、个性化、课内课外一体化的重要途径。从而培养学生“终生体育”意识和能力,养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生兴趣、师资状况俱乐部活动安排如下:
俱乐部活动(试行以后可根据试行情况加以改变)
项目 | 人数限制 | 开放时间 | 地点 |
养生功法 | 35 | 周一 | 体操房 |
踏板操 | 35 | 周二 | 体操房 |
跆拳道 | 35 | 周三 | 体操房 |
有氧操 | 35 | 周四 | 体操房 |
活动要求:
跑步:起终点各刷卡一次,8分钟内跑完规定路线。超时、漏刷无效。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
常规项目和俱乐部项目:在活动指定地点排队进入活动区,按限定人数放行,进出口各刷卡一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时间不足、漏刷无效。由指导教师负责考勤。
(备注: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学生请自备活动器材)
三、奖励措施:
1. 体育比赛:
凡参加体育比赛的学生本学期根据比赛级别给予奖励课外体育锻炼出勤,具体奖励次数如下:
比赛级别 | 奖励次数 |
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 | 16次(免课外体育锻炼) |
松江大学园区运动会 | 16次(免课外体育锻炼) |
校阳光大联赛 | 8次 |
校运动会 | 6次 |
校内、院内其他体育比赛 | 4次 |
(备注:参加比赛的学生请到学院或体育部开具相关证明,将证明于教学第十五周之前交到体育部117办公室陈燕老师处)
2. 体育社团活动:
凡参加体育社团活动的学生参加体育社团活动的次数达90%以上者本学期免课外体育锻炼。
(备注:名单及出勤次数由社团联合会于教学第十五周之前交到体育部117办公室陈燕老师处)
3.自行到大学生体育中心参加游泳、滑冰运动:
凡自行到大学生体育中心参加游泳、滑冰运动的学生每参加1次奖励2次课外体育锻炼出勤(名单及出勤次数由大学生体育中心于教学第十五周之前交到体育部117办公室陈燕老师处)
四、出勤次数要求:
一年级: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出勤次数要求为16次,其中必须至少包含6次早操。
二年级: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出勤次数要求为16次
(备注:早操可代替下午的锻炼次数,但下午锻炼不可代替早操次数。)
特别提示:上体育课的学生本学期必须完成规定出勤次数的85%,(病假、采风、金工实习等情况也不例外),否则体育成绩为59分。
五、服装及安全要求:
锻炼时需穿运动服、运动鞋,注意保护自己的物品及人身安全。
六、关于节假日、期中考试、雨天安排:
如遇节假日,从放假的前一天下午到假期结束停止课外体育锻炼。如遇期中考试,考试期间停止课外体育锻炼。具体通知会在体育部网页公布。如遇雨天课外体育锻炼全部停止(包括室内)。
七、场地有关事项:
因场地有限,不参加活动者请勿进入场地;自主活动者在课外体育锻炼时间段请勿进入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场地(课外体育锻炼时间段可到东面场地进行自主活动)。
体育教学部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