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10级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3-05-23 浏览次数: 292

  一、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的文件精神,我校每年需对所有四个年级的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纳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通知明确规定,学生当年的《标准》测试成绩如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因此,经研究决定从527日起对我校10级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领导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  长:孙培雷

副组长:谢 

 员: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工作小组组  长:谢  ()

副组长:刘   

  员:体育教学部的全体教职员工

二、参加测试对象:10级具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

三、测试时间:课外活动时间,具体安排附后。

四、测试地点:松江校区主体育场看台下。

五、测试项目

女生:身高/体重、握力、肺活量、台阶实验、立定跳远

男生:身高/体重、握力、肺活量、台阶实验、立定跳远

六、学生测试注意事项:

110级所有符合测试对象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测试。

2、各学院学生应由学院专人组织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并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3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携带本人校园卡,校园卡遗失或者损坏的必须在现场进行登记后方可参加测试。

4、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测试,可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见附件2,可在学校FTP/体育教学部/2013体质测试文件夹中下载),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送交体育教学部存档。

5、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穿牛仔裤、皮鞋者不予测试。

6参加测试的同学测试前1个小时切忌用餐,以避免剧烈运动造成身体的不适和损伤。

7、相关问题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七、学院组织工作注意事项

1、请学院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组织本学院各班级学生进行测试,各个测试时间段安排的学生应人数大致均等,且每个时间段里(一个半小时)安排的人数原则上不要超过180人。

2、未能在规定时间段完成的学生由学院安排在其他学院测试时间段内进行补测,安排时人员请勿过于集中,避免给其他学院测试造成困难。

八、各学院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附件1:各学院测试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2: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

附件3: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