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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依据我校‘‘建成一流特色大学’’的办学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终身受益,健康第一’’的教学理念,切实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达到教学工作的科学规范,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体育教学管理条例。
第一节 体育部主管教学副主任工作岗位职责
第一条 体育部主管教学主任是在教学,管理方面起着领导和组织教学的重要作用,担任着贯彻与实施体育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任。为了加强教学工作责任心,明确教学工作职责,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特制定如下教学工作职责。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全面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条 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教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教学纪律。
第四条 定期组织讨论,编写和修改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不断完善教学基础建设工作。
第五条 根据学校总的教学计划,组织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布置教学任务,审定授课教师名单。
第六条 审定和评价新课的教学效果和质量。研讨和制定新课程的设想和发展计划。
第七条 每学期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教学检查,看课和听课,要经常对各种教学制度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八条 组织开展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及日常教学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尝试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教改活动。
第九条 完善体育部师资队伍建设,为教师的学习,培训创造条件。
第十条 完成学校其提供临时布置的工作。
第二节 体育部教学秘书(教务员)工作岗位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好体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条 配合主管教学主任协调校区之间,教研室之间教学工作与任务安排,做到上通下达。
第三条 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合理安排给教研室的教学任务(负责教学文件的发放,收集工作)。
第四条 协调教务处做好学生的选课工作,协调好教研室体育教学分班工作。
第五条 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成绩管理工作,对教师和学生的成绩结算负有管理责任。
第六条 协助体育部,教务处搞好学生上课出勤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负责学期,学年与教师,学生的各类教学文件统计工作,对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做到齐全,清楚,有序,并以表格化报体育部备案。
第八条 学期,学年做好总结,并提出下一学期,学年实施计划与方案,提供体育部参考。
第九条 参与配合教学副主任组织各种教学研究,业务锻炼,讲座,检查等活动。
第十条 有责任对所有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十一条 协调体育教学部做好师资建设工作。
第三节 教研室主任工作岗位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科研等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领导本室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根据体育教学部教学工作计划和要求,制定和落实教研室本学期教学工作,布置本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和要求。
做好每学期的各项工作计划,做到认真,合理。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本室和教学检查,听课,看课和集体观摩
教学工作,并作出书面记录和存档,课后及时交流,提出改革措施。组织安排和协调教学场地,组织安排临时代课,并课,临时处理教学突发事件,作好记录并报体育部。
积极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和教改活动,大胆尝试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教改活动。
制定本室备课计划,组织讨论教研室教研活动,。研究有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标准等具体内容,并进行备课考勤。
有责任对全部教学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负责本室的各类教学文件,教师档案管理,每学期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审核工作,及时上报汇总。
负责对全室人员的考核,对奖惩,晋级提出意见,为体育部的考核,奖励,晋级提供依据。
每学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学信息调查工作。
做好教学工作总结,并有书面报告呈体育部。
完成体育部临时布置的工作。
第四节 体育部督导工作职责
第一条 高校体育是整个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校办学方针,提高学校校风、学校建设水平、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体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以及加大队教学管理目标的监督力度、体育部制定并实施了工作督导制。
第二条 实行教研室主任值班制和体育部督导组(有退休老教授组成)配合,抽查教学秩序、常规教学规范化、教师的工作纪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课前准备情况(包括教案)。
第三条 听取并汇集学生和教师反映的各种要求和问题以及教研室队问题的分析和对策等。
第四条 对教学事故和课中伤害事故的认定,认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过程的分析和当事人的责任,认定的依据是学校与体育部专题条例以及处理意见、事故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检查学生成绩结算与等级规范化与准确率、完成情况。
第六条 每学期第四、八、十二、十四周召开督导情况汇报会,其中第六周由教研室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第十六周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第七条 对体育部教学管理的监督内容
第八条 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指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学校阶段性教学任务为重点的教学过程情况和实践效果。
第九条 教学能力:以教学组织能力为主的业务综合能力。
第十条 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第十一条 教书与育人:能否把教书与育人融合贯通于教学的各个环节,特别将培养学生素质能力融于整个专业教学的全过程。
第十二条 工作量:包括教学课、群体活动,竞赛及运动队训练等。
第十三条 科研成果。
第十四条 对教师新开课程的评价与认定。
第十五条 对体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创造性的意见。
第十六条 评估工作主要是对体育部的教学管理和教师工作的实绩做出公正的评价,评估工作一学年一次。
第二章 教学规范
第一节 教师工作规范及职责
第一条 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体育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体育理论和技术,以及有关健康方面的知识。主动承担和积极完成体育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勇于创新,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教风严谨,教书有人。
第二条 教师要尽快地熟悉和了解认可班级学生情况,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指导作用,既要全面关心学生,又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第三条 注意个人思想品德、言行举止、仪表教态(具体规定),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第四条 教师能基本掌握实践课大纲规定的运动项目技术,尽力做到一专多能,并能胜任两种以上运动项目的教学工作。
第五条 教师应具备编写教学页文件、教学参考资料,越多越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第六条 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写出详尽的理论讲课提纲并能讲授。体育教师既要重视实践技术,更应加强理论研究,以及对体育相关学科知识学习,每年均应写出有一定的价值的学术论文。
第二节 教师教学常规
第一条 课前常规
认真了解课程基本要求,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选定合适的教材,制定教学进度表。
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和理论讲稿。
认真参加集体教学活动
提前15分钟做好上课准备,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现场,检查场地和器材。
因故不能上课,应按“教师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严格执行课程安排计划,严禁私自并课,调课,停课或请他人代课,擅自增减学时。
认真执行学校及体育部制定的有关“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条 课堂常规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注重服装整洁和形象风貌,学生必须穿着运动服装或鞋。
加强对学生的考勤,对迟到,早退和缺课等违纪学生,要查明原因,加强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合理安排好见习生和体弱学生的上课学习内容。
严格遵守体育教学原则和方法。
加强课堂安全教育,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杜绝和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伤害事故,必须科学合理地做好现场处理,并及时报告体育部负责领导。
加强对学生爱护设备和器材的教育,认真做好器材的保管工作,按有关管理处理。
认真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学期初公布考试内容和要求,严肃考场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标准;理论考试必须认真出好试题,做好
为人师表,教育育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禁止使用侮辱性或不文明语言,禁止采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手段。
上课期间,不准无故离开课堂,不准接打电话,不使用手机,不准处理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 课后常规
主动听取学生意见,认真写好课后小结。
发生教学事故,必须主动及时地向教研室体育部如实报告。
发现场地,设施,器材有影响上课甚至危害学生的隐患,有责任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准确的完成上报教务处的成绩填报工作。
按时上交部,教研室规定的有关教学文件和资料。
第三节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及办法
第一条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年教学工作量情况。
教学态度及主动承担教研室安排的教学工作。
教学方法,手段的创新情况。
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的提高情况。
参加教学业务活动的出勤情况。
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反馈意见。
教学奖励及处分情况。
教学常规工作的完成情况。
学年科研工作情况。
学年群体竞赛工作参与情况
第一条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体育部要求每年考核一次。
教研室组织考评小组对教师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存档,并报体育部办公室,教学组备案。
第四节 学生体育教学规定
第一条 学生必须要参加二学年必须体育课学习,必须按教学计划修满规定的学时,方可参加考试。
第二条 第一次课中学生应了解本学期教学计划、教材内容和考试项目以及评分办法。
第三条 有伤、病残疾的学生上康复保健课,但必须按康复保健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体育课中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在规定的地点集合整队。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遵守课堂请假制度,不得无故旷课。
第五条 课中要认真学习,尊重教师,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与锻炼任务。
第六条 课中集中注意力,注意安全,同学之间要相互友爱和帮助,时刻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课中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不得穿皮鞋和佩戴其他影响运动的饰品上课,上课时不宜带贵重物品和其它不适合的物品,以防丢失、损失和造成伤害事故。
第六条 课中必须爱护教学器材,协助教师按时借出和归还,以防丢失。
第七条 课中积极配合教师完成课中各种检测、达标和其他测试项目。
第八条 课堂中考试项目必须按考试规则和要求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法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除上好体育课外,还要积极参加课外锻炼和其他体育活动。
第十条 按体育课的有关规定,课堂教学中无故旷课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均在学期总分内扣除),因重修;病、事假总计超过学期限1/3学时则不给学分。
第五节 学生体育课堂常规
第一条 课前常规:
(一)认真阅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守则》,了解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体育课程的选课细则、体育成绩评分办法、课外体育活动等规定,为顺利选择合适自己的体育专项做好准备
(二)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服,去除首饰、校徽、手机等不利于体育课堂教学物品。
(三)根据前次课老师的安排领取体育器材,并提前五分钟到达操场。
(四)因故不能上课时,应提前向老师请假,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证明。
课中常规
体育委员提前一分钟在规定的地点整队,检查出勤。
雨天照常上课,不得缺席与迟到。如场地受影响可根据情况安排理论课,电化教材或雨天教材内容,具体详见公布栏通知情况,并向老师报告;其他同学积极配合体育委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安静地排好队伍;集体向老师问好,要求见习的学生主动向老师请示。
认真配合老师的教学组织安排,做到井然有序;仔细倾听、认真模仿老师的讲解的示 范,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教学任务;有疑问时或需回答问题前应向老师请教或请示。
学生在课中表现出积极主动、敢于竞争、积极思考、激发兴趣、发展个性与能力。
同学之间应该做到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共同探讨;不在课堂上追逐打闹或交头接
下课前,主动将练习器具交回器材处,及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整队;认真倾听老师的课后小结。牢记老师提出建议及布置课后任务;集中向老师道别。
课后常规
回收器材的学生仔细清点器材,及时送至器材保管室。
记下老师布置课后任务并认真在课后完成,为下一节课做好准备。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一节 体育成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生体育成绩管理,明确教师、教研室的职责,分清责任,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师应按规定每学期第5周前完成《体育成绩评分表》的学生信息工作(第3周后不再上课的学生不要上报,并上缴教研室(教学秘书)。
第三条 各教研室应督促教师在第5周内将登记错误的学生信息纠正,无法纠正的说明原因,并且交与教学秘书处理。
第四条 教师应在学期最后一节课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计算《学生成绩登录表》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 教师应在学期最后一节课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计算及《学生成绩登录表》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 在网上和《学生成绩登录表》中未找到自己学生名单的应登记在体育部统一印发的《学生成绩无法登录总汇表》中,说明原因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 教师应在学期最后一节课后一周内完成成绩上网登记录的工作;需由他人代理的,发生任何错误由本人负责。
第八条 《学生成绩登录表》应在学期一节课后五个工作日内汇总教研室,并由教研室上缴体育部。
第九条 有伤、病残疾的学生上康复保健课,但必须按康复保险班的有关规定,拿着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开好上康复保健课证明,方可上课,教师应在成绩表中注明保健课。
第十条 教师有责任告知缓考学生到校医院办理有关手续,加盖学院章,并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的应将缓考通知书复印件统一到教务处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成绩错误或漏登,教师应填写统一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成绩更正申请单》报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明确责任,然后报体育部教学组审核,经体育部主管教学主任签字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到教务处修正。
第十二条 教师应认真校对学生选课名单,学生学科错误的不能参加上课和考试,不保留成绩。如遇已经提交体育成绩并需要更改的必须由教师本人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成绩更正申请单》,并说明情况。
第十三条 成绩上网登录发生错误的按校《教学管理条例》执行。
第二节 关于教师教学能力认定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在体育部全体教师进行开课能力的认定。
第一条 教师教学能力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师德、教风和教态。
具有良好的评价学生各种能力的能力。
熟练运用专项课程的技能和技术。
熟练运用专项课程的教学课程的各种手段和组织教法。
较系统地掌握运用专项课程的理论知识。
能掌握和运用专项课程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了解国际、国内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
正确处理教学反馈信息的能力。
第二条 教师教学能力认定的基本内容
理论部分:包括专项理论和基础理论。
实践部分:包括技能、技术、教学手段、方法和措施。
体育教师基本综合教学能力:包括理解掌握学科基本动态和贯彻实践运用能力:组织、协调、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学科的综合能力。
第三条 教师教学能力认定的操作方法
依据教学实际,个人提出开设专项课程的书面申请。
个人撰写开课课程报告:
开课主干内容;
课程开设的依据;
课程现状和动态;
自身优势特点;
自我教学效果评价;
改革发展思路。
由教师开课能力认定小组对教师进行理论、实践及能力方面的认定。
认定意见和结果个人见面。
第一次认定未通过的教师可书面提出复议报体育部,经同意后进行再次决定。
再次决定仍未通过将被责令进修或离岗。
第四条 教学能力等级评定
三级:具备体育基础理论和专项理论的授课能力,能承担二门以上体育实践课程教学任务,能顺利完成体育理论与实践课程相关的工作。
二级:具备体育基础理论和专项理论的授课能力,能胜任二门以上体育实践课程教学工作,在教学过程中能表现出良好的讲解、示范,组织和协调等能力,能顺利完成体育理论与实践课程相关的工作。
一级:具备体育基础理论和专项理论的授课能力,能胜任二门以上体育实践课程教学工作,在教学过程中能充分表现出良好的讲解、示范,组织和协调等能力,有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并在教学中得到充分体现,教学效果良好。
第五条 体育部教师教学能力认定工作小组,由体育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任命。
第三节 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管理方法
第一条 教师必须每学期如实填写业务情况,经教研室核实后归入存档,未经主管人许可不得外借。
第二条 档案管理人员及时向教研室收取教师业务档案资料并存档,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外借。
第三条 体育部存档内容
教师工作考核表。
教师参加各种学习、进修、学术交流、访问座谈等活动的资料文件和总结。
各种奖励、处分记录。
(四) 学期教学情况分析表;
(五) 学生成绩评分表;
(六) 教案;
(七) 课程小结;
(八) 看课记录;
(九) 理论讲稿
第四条 档案保存要求
教师存档文件保存5年以上;
教研室内、办公室、教学指导组存档文件为长期保存。
第四节 体育部教学事故认定办法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发生,稳定教学秩序,并使事故一旦出现时得到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体育教学事故认定办法。
凡因未遵守教学规章制度、未履行岗位职责而使教学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事件均为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可以有责任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在发现后及时向体育教学组报告,体育部、教学部、教学组查后一次一表的方式作好记录,并将教学事故通知单发至责任人所在的教研室。
第一条 事故记录表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领导对本部门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察人员在值勤中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列为责任人。
第二条 Ⅰ 级教学事故由主管校长核定,ⅡⅢ级事故由教务处处长或体育部主任核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科生、专科生的计划内教学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教学事故级别
Ⅰ 级教学事故
(1)讲课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内容;
(2)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自离岗,课中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或学生受伤,学生必须住院;
(3)主考教师无故缺席;
(4)考核成绩提交后需要一个教学班上的学生更改成绩11名及以上;
(5)教师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10分以上或11名以上;
(6)遗失学生考试成绩一个教学班以上;
Ⅱ级教学事故
(1)非班车原因擅自缺课;
(2)未经体育部教学组同意,舍弃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期课程内容1/4以上;
(3)对学生实施提体罚;
(4)因教师错误或擅离岗位,课中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5)试题严重出错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6)监考教师无故缺席;
(7)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考试成绩,一周以上;
(8)考试成绩提交后需要对一个教学班上的学生更改成绩6~10名;
(9)教师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6~10分或涉及6~10名学生;
(10)遗失学生考试成绩一个教学班
Ⅲ级教学事故
(1)未经体育部、教研室同意,变动上课或考试时间或停课出差;
(2)未经教学副主任同意,由别人代课;
(3)非班车原因迟到5分钟以上(含5分钟);
(4)教师已事前请假,而受理人(责任人)未报告,致使学生空等5分钟以上;
(5)提早下课5分钟以上(含5分钟);
(6)上课辱骂学生;
(7)教师在上课是所携带的BP机或手机发出讯号;
(8)未取得课程任课资格认定即安排其上课者;
(9)监考教师迟到(开考前5分钟,含5分钟)
(10)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考试成绩,逾期一周;
(11)考试成绩提交后需要一个教学班上的学生更改成绩3~5名;
(12)教师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1~5分涉及3~5名学生;
(13)因课表或通知失误造成无老师到课,致使学生空等5分钟以上。
第五节 体育部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学风尚,增强教职工遵守校际校规的自觉性,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综合体育部的实际,特制体育部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以确保教学事故统一认定,统一处理。
第一条 Ⅲ级教学事故,部内通报批评;
第二条 Ⅱ级教学事故,全校通报批评;
第三条 Ⅰ级教学事故,全校通报批评。
第四条 教学事故直接影响责任人的年终考核、岗位评聘、职务晋级和先进评选,责任人所在单位应严格参照下列条款执行:
教学事故责任人不能参加当年的先进评选;
教学事故责任人当年年终考核:Ⅲ级教学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优”;Ⅱ级教学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优”、“良”;Ⅰ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应为“不合格”;
取消Ⅰ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当年职务晋级资格;
对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Ⅰ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可给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认识态度较差者,解聘。
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应根据责任人平时表现及对事故的认定情况,给其扣发一定比例年终奖金;
事故处理过程产生的文件、决定,归整后应一式两份交报教务处,其中一份由教务处转送人事处,由人事处核准实施扣罚奖金事宜,并作为考核、评聘、晋级等工作的有效依据。
若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允许在接到“教学事故通知单”10日内,向由主管校长、教务处、人事处、负责人组成的“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
第六节 体育课选课规定
学生选修课程必须遵守学校有关选课规则与规定
第一条 每学期只能选修一个体育学分,可以跳级选修课程,但不能重复选修同一课程。
第二条 重修课程可以在四年内完成。
第三条 学生选修课程必须按学期选择体育(一)至(四),选错课程的学生,成绩将不予保留。
第四条 未参加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体育课程学习,不得参加考试,不保留体育成绩。
第五条 每学期与相应选课课程对照表
第七节 康复保健课选课及考核管理规定
根据教委体卫处,大学生联合体协助以及我校领导的指示精神,体育教学部计划利用课余时间,面向因生理机能等原因不宜参加体育专项教学课学习的学生,开设康复保健课程。为此,我们队康复保健课的教学时数,课程内容,考试和评分要求等重新做了调整。为统一教学要求,规范管理,现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 申请选修康复保健班的对象为:在籍学生,患有运动禁忌症的(包括一年内患慢性肝炎、先天性心脏病、慢性疾病。支气管炎等)。
第二条 申请审批办法: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校医院,经校医院体检并持校医院证明,提前到体育部申部报,经体育部审核通过后,编入康复保健班。
第三条 经校医院所开证明中,必须包括学生本人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和学生运动禁忌说明书,并有校医主任签字盖章后方有效。
第四条 学生应在学期开学之前,办理好校医院证明手续,学期开学第三周后,不得再进入康复保健班学习。
第五条 康复保健科的教学办法 。
康复保健科教学可以安排在课外时间进行。
根据学生各病症情况,采用区别对待,分别制定教学内容考核,以达到保健、康复的目的。
第六条 康复保健科的考核办法
康复保健科成绩的评定要以考勤课堂出席、课内教学(成绩达标、技术评定、理论知识测验)和课外活动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办法采用学分制记分。
保健课不得免修,如因身体情况和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专项体育课者,经校医院证明,由体育部同意,可由体育专项课专修康复保健课。康复保健科考核合格者可以取得60分的成绩和学分,但需注明为康复保健课。
学生在一学期内请假缺课(包括病、事、公假)累计达三分之一教学时数或无故旷课三次以上者,均不得参加本学期考试,必须重修。
第八节 学生违纪等情况处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参加体育课程考核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考试规则与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本学期同内缺课(包知病假:校医院证明:事假:家长签字:学校盖章)累计达三分之一学时数者,体育成绩评定“缺课”。
第三条 早操、课外活动、成绩达标、技评、理论考试作弊者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者报教务处处理。
第四条 学生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总评成绩。
第五条 学生无故旷课一次扣总评“3”分,累计达三分之一学时数者,不予评定本学期体育成绩。
第六条 学生在学期结束前未能参加考试者,体育成绩按“缺考”处理。
第七条 学生参加早操、课外活动缺勤一次扣总评成绩“1”分,缺勤率低于85%,体育成绩最高分59分。
第八条 学生因事或病需缓考的,应持教务处开出的“缓考通知书”,在教师处备案,并于相应学期选课,参加正常上课,原成绩不予保留。
第九节 集体备课规定
第一条 集体备课制度细则
(一)各年级集体备课由教研室安排时间,由各组长负责召集任课教师,由备课组长会通全组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进度要求分析学生实际情况后确定每周的教学目标设置与教学完成后学生的应知应会程度,以探讨的方式从理论到实践评议教学要求,选用手段,运动量安排时间等内容,充分发挥每个教师的主观积极性与创造性并融入大家的一致意见后修改确立为该周教学内容与目标。
(二)每周教学目标设置可含有不同层次学生的分级目标,以落实因材施教,教研室对教学效果的检查也以教学目标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该部分确定后记载入每周教案中。
(三)完成教学目标的设置后,由备课组长或年级组长责成计划中所安排的执笔教师负责将本周教案电子化并公市示。
(四)每位教师在授课时须携带教案,(包括教学周次,专项,学生性别,授课场地,教学内容和目标等信息:教学方法,安排的练习内容,教学效果,目标完成情况,天气状况,突发事件及应对措施等信息)。
(五)教师授课应严格按照教案中所安排的教学内容和场地等信息实施,但在教学手段与方法选择上为每位教师留有拓展的空间,如果教师选用的手段方法与教案中不同,应在教案中予以注明并做简要对比分析。如果教师选用的手段方法与教案中相同,应在课后小结中写明。
第二条 集体备课制度方案
(一)各年级组长与备课组长在工作计划中须详细罗列组员组成并向全组成员宣读计划书。须明确本组教学内容与目标的电子化完成人。
(二)各年级组长与备课组长负责按计划提前三周主持集体备课工作。该工作应以书面方式记录,集体备课原则上安排在双周周五。集体备课由各组组长负责考并做书面记录备查,任何教师需请假都必须在获得请假后,集体备课前做好工作交接,备课组长应及时将备课出席情况上报体育部办公室备案并由自留记录。集体备课结束后,各组长须整理留存各项考勤记录,教学内容。除教学内容与备案交由负责代为文档电子化处理的教师外(如有必要),其余负责好保管。教师的教案应该注明上课地点,时间接点,轮换教学场地授课的备课组须提前由备课组长与所涉及的对方备课组长协调
第十节 特殊气候授课预案
第一条 特殊气候授课预案
(一)特殊气候指高温、严寒、雨雪天等灾害性气候。
(二)全体教师必须在第一次授课时通知学生在特殊气候时不存在学生自主决定停课的可能性,凡无故缺席的学生以旷课论。
(三)特殊气候时,教师必须按时到达授课校区,即使课程因天气影响也不得委托其他教师代为处理。
(四)高温气候授课方案:35度以下气温正常授课。35度以上气温由当日教学值班教师按实际情况处理并通知任课教师,有条件的可改为理论教学。
(五)严寒气候授课方案:严寒气候原则上体育课照常进行,若出现极端低温气候或伴随雨雪天气由当日教学值班教师按实际情况处理并通知任课教师,有条件的可改为理论教学。
(六)雨雪天气授课方案:雨天授课室内课程照常进行,注意场地维修和清洁。室外课程依照天气情况分类处理。上课时段出现雨雪天气,除雨量很小不足以影响授课外原则上改为理论教学。上课前出现雨雪天气但上课时段雨雪已停的,视场地积水,湿滑,结冰等影响授课安全的自然因素程度由当日教学值班教师决定室外课的授课方法,有条件的可改为理论教学。
(七)遇授课时间出现雷雨和闪电情况的必须立即停课,组织学生到安全的地点躲避。
第十一节 体育部公开课与评看课制度
第一条 体育部公开课与评看课制度
体育部公开课与评看课工作分为指定与自主两个部分。指定部分由教研室,年级组,备课组在提交的工作计划中明确罗列。自由部分由教师自发进行。
第二条 开课与评看课制度:
公开课分为三个层次:
(一)须上报职称升等,转正性质的公开课。不设奖惩制度。授课内容可另定。
(二)指定公开课,各教研室为单位,按照本教研室教师的职称比例确定公开课教师,必须含盖各职称层次轮转进行,各教研室公开课数量为教师人数的20%。教学内容必须是以教学大纲为蓝本。设奖惩机制,所有看课教师的评议得分均值在及格线与优秀线之间属正常范畴:优秀线以上,平均得分减去相应优秀线分值所余分数的十倍发放奖金,该教师需在本学期的教学进修中介绍自己课的设计思路,运用教学方法等内容后方能获得奖励;及格线以下得分者,以及格线分数减去实际得分,余额十倍罚款,该教师该年度考绩不予评优。奖金与罚款均入体育部奖教基金帐。不及格教师勒令下学期必须再次讲授公开课。再出现不及格现象罚金翻倍,获优秀同样可受到奖励,奖励不翻倍。第三学期仍出现不及格现象不予聘任教师岗位。获评各级教学明星,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必须在获评学期内进行一次公开授课。不设奖惩,以交流带动进步为目的。具体及格线与优秀线参看下表:
职称 | 优秀线 | 及格线 |
正高 | 90 | 65 |
副高 | 85 | 60 |
中级 | 80 | 60 |
初级 | 75 | 55 |
见习 | 70 | 50 |
(三)自主要求讲授公开课。评价方法用指定公开课,可另定教学内容。设奖励机制,方法同上,奖金额度为平均分与优秀线间差值的20呗。不设处罚机制。
(四)自主公开课授课教师可自主决定理论或实践教学形式。若该教师已被指定上公开课,以该教师备课内容为界定,与教学计划同步视为指定,不同步视为自主,若该教师确定为自主公开课,指定公开课须另行讲授。讲授公开课的教师须使用附件中所规定的统一格式教案。
第三条 评看课制度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完成一份听课报告(书面,统一格式:含授课教师所用教案,听课记录和听课评分表并签字),学期末交至各自教研室主任处。
第四条 评看课分为二个层次:
(一)督导性看课:
主要指督导组与体育部领导检查课。对象为所有课时,随机安排。督导组成员构成以专家;体育部领导;高职称教师;一般教师按照1:1:1:3组成。
(二)学习性看课:
(1)指定看课对象的听课。对象局限为公开课,指定时间。
(2)自主听看课。对象为所有课时,教师可自行安排听课时间和对象。但必须在实施前提前到本人所在教研室主任处备案。
第四章 工作量结算与补贴办法
第一节 工作量结算办法和教师代课工作量结算办法
根据校人事处文件精神,结合体育部实际,为规范体育教学,体育竞赛活动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教学工作量结算办法
(一)额定工作量的结算: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内,不同职称的教师按相应的课时费发放教学津贴。
(二)超学时工作量的结算:均按规定的学时费发放教学津贴。
第一条 代课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代课工作量按代课形式结算:并班1学时,非并班按2学时计算。
(二)每学期结算工作量的方法,按学时数结算课时津贴。
第二节 教职工请假规定
第一条 请假的认定
(一)教职工遇某种原因,在短时间内(30)天,本人无法执行和完成岗位所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经书面提出并得到各级组织批准的请假。
(二)教职工请假的分类和执行程序:
(1)病假:凭校医院出具或批转的医务建议书,由室主任签署意见后,送教学秘书处备案。无医务建议书者,须由室主任在一周内专题报告教学秘书。对无专题报告所发生的代课,将被视为擅自调课。
(2)事假:凭本人书面请示,室主任批准同意2天内的假期;体育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5天内请假期。如遇5天以上的事假,须在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对无请假手续的,或手续不全的被认定的各类工作事务请假;体育部批准确认的各类工作事务请假。
第二条 关于各类请假结算的办法
(一)国家规定的各类婚、丧、产和其他假期,年度考核时可计算平均工作量但不发课是津贴。
(二)经批准的学术、行政和其他业务活动,按实际情况执行。
(三)部指定参加竞赛的教练和裁判员,代理费教研室视实际情况定。
(四)参加学校体育比赛裁判工作,代课费教研室视实际情况定。
(五)受邀参加体育比赛裁判工作(职业,商业或其它类),扣除课时津贴。
(六)各类病假,扣除课时津贴。
(七)各类事假,扣除课时津贴。
遇请假属性难以界定的情况,主管主任应事先注明请假人所缺工作量的结算。
(九)校、部、教研室规定的活动请假,统一上报人事处,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操作步骤
(一)请假教师的工作量统计由教研室主任统计,送报教学主任,经核定备案后,由办公室执行。
(二)职工请假程序和结算标准按责任签约规定执行。
体育部归档试卷袋
20______~20______学年第____学期
课程名称:______________ 课程代码:______________
考试时间:______________ 考试班级:______________
(第_____袋,共_____袋)
袋内材料:
内容 | 份数 |
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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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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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卷面成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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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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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启封时间、原因、启封人签名等) |
注:要求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放在第一袋
存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存档日期:_______________
课程教学小结表
(______--______学年度第______学期)
课程名称__________学时_______期中___期末___系(教研室)_______
授课班级 | 应考人数 | 实考人数 | 平均分数 | 最高分数 | 最低分数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不合格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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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析(按题目类型分析,或按一、二、三........自然题目分析) |
教学情况小结 | 填写:1.对照教学大纲要求,本课程的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分析;2.教材(版本。出版年份)、多媒体教学手段等使用情况;3.采取了哪些教改措施;4.教学特色;5、其他有关内容 |
要求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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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系(教研室)主任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监考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特制订本《监考须知》。请主(监)考人员按照本须知要求,认真负责的执行各项条款。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领取试卷到达指定考场,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校园卡经监考老师审核后进入考场。主考教师应在指定地点就位。
学生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就位,并听从监考人员指导,协助清理考场;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对考场进行检查,学生课桌,抽屉及周围不得放置任何教材,参考资料,开卷考试课留有主考教师允许使用的参考资料。
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宣读《考场规则》并在次提示以下内容:学生禁止携带BT机,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更不得将上述通讯工具作为计时工具使用,不得使用电子记事本,掌上电脑以及带储存功能定的计算器,不得使用自带稿纸,课桌上只准留有学生证或校园卡,文具,违者按校规处理。
监考老师发放试卷后,督促学生在拿到试卷后填写姓名,学号和班级等信息,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擅自互借文具。
开始考试20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按照学生名单清点核对学生信息,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教考人员应切实履行监督考场纪律的责任,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不得阅读报刊,代做其他工作,不得吸烟,聊天,不得擅离职守,虚心接受巡考人员的指导。
对学生的作弊行为,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没收其试卷,并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连同试卷与作弊证据等一并报教务科。
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有监考老师统一收卷。收卷过程中,要求学生不得交头接耳,互相讨论,违者以作弊论处。
10 .试卷回收完毕,监考人员清点试卷份数无遗漏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必须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及时送到教务处。
体育教学伤害事故报告表
编号:
任课教师:发生伤害时间: 年 月 日
伤害者姓名 |
| 性别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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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别 |
| 伤害程度 |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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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教师签名: |
调查情况: |
结论与处理意见:
主管领导: |
体育教学部场地管理人员职责
场地工作人员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要求有责任感,对业务要有专研精神,积极认真负责做本职工作,确保教学训练工作的正常进行。
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巡视运动场地,清除石子,碎玻璃,黄沙等物,加强田径场地保养责任感,经常疏通阴沟,保持跑道等不积水,排除造成运动伤害的隐患。
经常检查单杠,双杠,足,篮,排架等各类运动器材有否损坏,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上课训练时的安全。
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个运动器材的出借,回收及整理工作,并按时统计器材的缺失和库存情况。
课前应准备好上课时需要的运动器材,在出借,回收器材时应热情主动的做好发放,收集工作。
遇各类运动会,场地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工作,做好各类运动器材的准备工作及运动会的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运动会的正常进行。
管理人员有责任负责劝告篮球,排球场地禁止踢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