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精神,培养我校师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和良好习惯,推进健康校园建设,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决定于2023年5月17日举办以“贯彻二十大精神,奋进体育新征程”为主题的2023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运动会暨2023年体育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一、活动主题:“贯彻二十大精神,奋进体育新征程”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校工会
协办单位: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各部门处室、校学生体育总会
三、活动时间:
(一)报名时间:4月18日(周二)8:00—4月28日(周五)16:00
(二)彩排时间:5月12日(周五)14:30
(三)开幕时间:5月17日(周三)08:00
(四)竞赛时间:
1.田径比赛:5月17日(周三)09:30
2.群体比赛:5月17日(周三)09:30
3.单项比赛:另行通知。
注:如遇特殊天气,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地点:
(一)开幕式:松江校区西田径场(根据疫情和天气变化调整体育馆)
(二)竞 赛:
1.田径比赛:松江校区西田径场
2.群体比赛:松江校区西田径场,体育馆,详见秩序册
3.单项比赛:另行通知。
五、竞赛项目组别:
(一)学生组
1.田径项目
(1)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
(2)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
2.群体个人项目
(1)男子组:跳短绳、飞镖、自行车慢骑。
(2)女子组:跳短绳、飞镖、自行车慢骑。
3.群体团体项目
(1)拔河(6男4女)。
(2)足球射准(3男1女)。
(3)定点投篮(3男1女)。
(4)集体跳长绳(5男5女)。
4.体育节单项比赛
(1)足球:五人制足球赛。
(2)篮球:男子篮球赛。
(3)乒乓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4)羽毛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团体赛。
(5)网 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趣味团体赛。
(二)教工组
1.田径项目
(1)男子组:100M、1500M、立定跳远、实心球。
(2)女子组:100M、1500M、立定跳远、实心球。
2.群体个人项目
(1)男子组:跳短绳、飞镖、自行车慢骑。
(2)女子组:跳短绳、飞镖、自行车慢骑。
3.群体团体项目
(1)拔河(6男4女)。
(2)足球射准(3男1女)。
(3)定点投篮(3男1女)。
(4)集体跳长绳(5男5女)。
(5)教工广播操(10人不限男女)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资格及组队要求
1.学生组田径及群体项目
(1)以院系为单位,凡在校正式注册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身体健康,有一定体育锻炼基础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每单位设领队1名,教练1名,联系人1名。
(3)田径及群体个人项目每单位各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团体项目限报一队,可兼项报名,团体项目(4*100米除外)参赛运动员以检录名单为准。
(4)参赛者须身体健康,新冠病毒感染者需康复3个月以上,由各院系负责选拔确定。
2.学生组单项比赛项目
学生组单项比赛项目竞赛规程及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3.教工组田径及群体项目
(1)以各部门工会为单位,凡登记在册的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参加。
(2)各单位设领队1名,教练1名,联系人1名。
(3)个人项目每单位各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团体项目限报一队,可兼项报名,团体项目参赛运动员以检录名单为准。
(4)参赛者须身体健康,新冠病毒感染者需康复3个月以上,由各院系负责选拔确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各组报名表请至校园网主页运动会通知处下载;
2.各组报名表由学院(部门工会)统一组织,于4月28日(星期五)16:00前加盖学院公章递交至松江校区体育馆139室体育教学部陈燕老师处,并发送电子版至2073014@qq.com;
3.运动员报名后,不得再行更改。
4.各单位报名须按严格遵守报名人数要求,超额无效。
5.涉竞赛报名其他事宜,请与校运会竞赛部联系。
6.联系人:蔡二康(学生组) 联系电话:13818539323
金美祥(教工组) 联系电话:13818942246
电子邮箱:2073014@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体育馆139室
联系电话:021-67791307
七、参赛方法
(一)比赛中须胸前佩戴由组委会统一编发的号码布,否则不许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检录,3 次点名未到者按弃权处理。田径比赛在100米起点入口处检录,群体项目到比赛场地检录。
(三)团体项目须由单位领队或联系人带队到指定赛场,统一完成检录。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学生组、教工组各个人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按7、5、4、3、2、1分别计分。团体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按14、10、8、6、4、2分别计分。
(二)除第一名外,凡在各项比赛中名次并列,则平均计算得分并取消后面相应名次。
(三)凡打破校运动会纪录,团体、个人项目双倍计分。
(四)本次比赛录取学生组团体、教工组团体总分前三名。
(五)团体总分若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六)学生、教工组单项赛单独进行排名及奖励,不参与运动会团体积分排名。
(七)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本届运动会竞赛组裁决。
九、奖励办法
(一)各项比赛录取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入场式和广播操评选优胜者,大会分别授予“风采展示奖”和“组织奖”。
(四)大会根据实际参赛率,参赛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表现、观众组织氛围等表现授予“精神文明奖”。
十、凡冒名顶替,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大会仲裁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取消该顶替项目所获成绩、名次和积分;情节严重者,取消顶替和被顶替运动员所属学院、部门的团体总分。
十一、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组委会所有。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3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运动会组委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2023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运动会竞赛规程.docx
附件2-2023年田径运动会入场式“风采展示”奖评比细则.docx
附件3:教工男报名表.xls
附件4:教工女报名表.xls
附件5:学生男报名表.xls
附件6:学生女报名表.xls